专业合作办学文件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信息工程系
河北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办学协议书
甲方: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信息工程系(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466号
电话:0319-2629306 传真:0319-2629306
乙方:河北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河北石家庄市广安大街时代方舟B座8层
电话:0311-86681177 传真:0311-86681177
为了满足市场对Java方向软件开发人才的实际需求,建设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业企业级项目开发专业人才的培养数量和水平,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信息工程系和河北新龙科技集团经过认真协商,决定联合办学,整合双方资源,共同培养具备扎实的计算机软件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现代软件工程开发模式和软件设计、开发及项目管理的基本理论,运用软件工程工具及方法,实现软件编码、测试操作的能力,能在科研、教育、企业、事业和行政管理等部门从事计算机软件编程、软件测试、软件维护等工作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第一款 合作项目
名 称:软件技术专业(java方向)
合作地点: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内以及石家庄、大连、昆山、北京等实训基地
招生计划:2010年招生计划为60人,以后按社会需求不断增加招生计划。
学 制:设置上为三年制
培养方式:采取2+0.5+0.5培养模式,即前两年基础教学在学院完成,最后一年前半年学生去石家庄、大连、昆山、北京等实训基地学习,后半年在相关企业顶岗实习。
第二款 责任和义务
2.1 甲方
(1)按照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有关管理规定,与乙方共同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和管理。
(2)与乙方共同建立专业建设委员会并制定课程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
(3)负责落实招生计划审批和招生工作实施,保证每年的招生计划不少于60人。
(4)负责学生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收缴。
(5)提供基础课程学正常实施的计算机设备、投影及其他教具等。
(6)负责提供公共基础课教师聘用和公共基础课程的教学工作。
(7)毕业生学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符合甲方规定的毕业条件,负责办理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2.2 乙方
(1)负责制定详细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强大的招生队伍进行招生协助。
(2)在实训期内负责根据行业及企业需要制定实训方案,包括实训计划、教学设施、教材、师资选定、辅导、后勤保障等保证实训方案的实施,实施实训教学,确保实训质量。建档跟踪服务,对学员进行指导和定期考核。
(3)设专职助教,按学员管理规定管理学员实训,保证按质按量完成实训任务。根据教学需要配备1名职业引导师常驻校园进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培训甲方老师的软件开发的技术和项目开发能力。
(5)负责提供专业课程的教材,所提供教材必须为正式出版教材,书费学生自理,乙方给予适当优惠,要求学生取得全国信息化计算机应用技术资格认证(CCAT认证)。
(6)第三学年开学时负责安排学生到实训基地实训,时间为3-4个月/人,实训内容为java软件开发专业类项目实训,并负责实训期间的学生日常管理,在实训期间学生食宿自理。
(7)乙方为成绩合格的学生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方向为IT相关工作岗位,就业地点为石家庄及软件行业发达的外地大中型城市(北京、上海、大连、南京等)的IT企业工作。就业服务期为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后三个月内,同时承诺在学员实训合格后(同时取得学校毕业证书和实训基地CCAT认证后)薪水待遇为:一类城市不低于2500元/月,二类城市不低于1500元/月。
(8)在学生就业后的一年内协助乙方进行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工作,将所悉毕业生信息及时反馈甲方。
(9)学员自主就业视作乙方已完成就业服务。
第三款 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为三届5年。
第四款 合作办学费用
合作办学收取费用为7600元/年,其中5000元/年学费由甲方收取,2600元/年企业实训、就业服务等费用由乙方收取。
第五款 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乙方不履行、不全面履行或延迟执行本协议,均构成违约,如有任何乙方违约,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甲方所在地方法院申诉,均有不可抗力(如国家政策变动等)造成的违约不在此列。但最先知悉消息的一方有义务在五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另外一方。
第六款 其他
(1)本协议只有合作双方上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经友好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采用书面形式,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三份。
甲方: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信息工程系 乙方:河北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或委托人签字: 法人或委托人签字:
2010年 月 日 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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