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NETDIGEDU 2010-4-28 T-1
“移动通信工程”专业
校企合作协议书
甲方:河北网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河北省工信厅院内
邮政编码:050071
电话:0311-85292570/1
传真:0311-85292572
乙方: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信息工程系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466号
邮政编码:054048
电话:0319-2622268
传真:0319-2622268
为了改善高等院校专业设置与实际工程应用差距较大,以及因实验设备不足造成学生实际动手能力较差的现状,解决高等院校毕业生因知识机构和实际经验不足而面临的就业难这一实际问题,甲乙双方利用各自优势进行资源整合,形成有效的校企合作模式,共同为社会培养有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移动通信工程应用人才。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确定共同合作建立“移动通信工程”专业。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专业合作
随着移动通信网络事业的飞速发展,社会对移动通信人才的需求越发紧迫,为满足社会的用人需求并遵循教育部校企合作共办专业培养社会紧缺人才的要求,乙方决定与甲方合作建立“移动通信工程”专业,参加本专业学习的对象仅限于乙方正式申报本专业的学历教育学生。
二、双方责任和权力
(一) 甲方责任和权力
1、负责建立完整的“移动通信工程”专业课程体系和专业实训体系。
2、负责为乙方“移动通信工程”专业的学生提供专业课程教材,并按照教学计划在每学期开学前提供给乙方院校。
3、负责为乙方提供专业实训系统,包括实训设备和仪器以及实验指导书,并按照实训计划在每学期开学前提供给乙方,负责协助乙方完成实训系统的安装。
4、负责乙方专业教师的技术培训,包括课程教学培训和实训系统培训,并保证受训的乙方教师能够做到独立的完成移动通信工程的设计和实施,真正达到双师型教师的要求。协助乙方专业课程教师制定教学计划。
5、负责乙方专业课程的教学督导,对任课教师提供教学支持。
6、负责协助乙方进行相关的考核和评价,为合格毕业生联合颁发《网讯通信工程师认证证书》。
7、负责乙方“移动通信工程”专业考核合格毕业生的就业推荐。
8、负责乙方教师在网讯教育实训基地学习期间的食宿安排(费用乙方自理)。
9、可以根据移动通信行业的技术发展进行课程体系的更新,进行更新时需在乙方招生前一学期通知乙方。
(二)乙方负责和权利
1、可将甲方实训基地作为自身的教育资源进行招生宣传,扩大自身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2、乙方每届招生人数为100人,为期三届。
3、负责本专业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
4、负责教育部要求的基础课程的教学体系建立和教学实施。
5、负责“移动通信工程”专业课程和实训课程的日常教学和考核。
6、负责专业实训室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实验室装修、桌椅、配电、走线架等。
7、负责专业课程教师的人员安排,并保证接受培训的是乙方正式注册的在职教师。
8、负责根据教学计划派出专业课程教师参考培训,并承担教师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
9、接受培训的教师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订立的各项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
10、对接受培训的教师故意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和经济损失给予适当的赔偿。
11、在本协议正常期限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设备和仪器享有使用权。因非正常原因损坏,乙方承担设备维修费用。
三、专业合作
1、甲方设立“移动通信工程专业建设基金”用于支持乙方进行本专业相关基础课程开发、教师培训与实践、优秀教师奖励、招生宣传、开拓就业市场等。
2、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移动通信工程专业相关的知识产权,可根据专业的发展双方联合完成校企合作课题。
四、实训设备和仪器
实训设备和仪器见“附件1、移动通信专业实训设备和仪器清单”。
五、顶岗实习及就业服务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共同协作为学生提供顶岗实习及就业服务。
2、甲方应联系学校所在地的移动通信运营商和工程服务商,并安排专职的就业服务人员负责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
3、甲方负责安排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并保证学生所在实习企业全部为通信企业,顶岗实习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平均实习工资不低于1000元/月。
4、甲方负责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及就业的部分通信企业:福建三元达通信有限公司;河北博信通信有限公司;大唐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河北人天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国人通信有限公司;京信通信系统控股有限公司;北京东方信联无限通信有限公司;北京日讯在线科技有限公司。顶岗实习期满推荐学生成功就业,并签订用工合同,合同期不低于一年,工资待遇不低于3万元/年,并承诺不低于85%的就业率,就业率的统计截止到毕业当年的8月31日。
5、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就业服务工作,与用人单位保持日常联系,进行学生推荐。
六、合作费用和付款方式
(一)合作费用
本专业为订单式校企合作办学专业,合作办学收取费用为7500元/年,其中5000元/年为学校的学费,7500元/三年为学生的实习实训费,有企业收取,实习实训费用的收取方式如下:
(二)付款方式
乙方学生应在三年当中分三次将实习实训费7500元付给甲方,付款方式如下:
1、 第一次付款:乙方学生应在第一学年开学后的一月内按3000元/人付款给甲方。
2、 第二次付款:乙方学生应在第二学期开学后的一月内按2500元/人付款给甲方。
3、 第三次付款:乙方学生应在第三学期开学后一月内按2000元/人付款给甲方。
七、协议期限
此协议于2010年4月28日生效,至2015年4月27日终止,期限为五年(共三届学生)。
八、协议续签
1、本协议第五年期满前90天,双方可协商协议的续签,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和条件的基础上续签协议。
2、协议期满后,若双方不在续签,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九、协议终止
1、协议自然终止
● 协议到期,双方没有达成续签协议的意向。
● 由于不可抗力,使本协议失去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确定无履行的必要。
2、发生以下情况,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协议,自通知达到之日起生效。
● 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的责任,而且未在15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正。
● 乙方有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
3、 协议非自然终止后,甲、乙方应当继续配合完成本专业在校学生的教务工作,甲方仍应当继续给乙方提供教学支持。同时停止对新生开展本合作业务。
十、不可抗力
1、由于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造成协议不能履行,双方均可免除责任。
2、双方一致认可的重大意外事故、政策及法律和法规的变更为不可抗力事件,因此不能履行协议双方可以免责。
3、受损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改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并做出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害,如有可能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一、仲裁
1、 协议双方出现任何协议,应首先有双方协商解决,对于无法协商解决的争议,将由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争议”指的是由于本协议解释及履行过程中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引起的冲突。
2、 双方承诺不管是否提交仲裁,协议双方继续受约于本协议并将继续履行协议规定的各自责任和权利。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另行商定。
十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河北网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信息工程系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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