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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各高校积极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就业

发布时间:201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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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教育部关于做好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就业的指示精神,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采取多项措施,积极鼓励和引导毕业生树立科学的成才观和就业观,支持他们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北京、河南、江苏、浙江、江西、湖南、大连等省市及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上海财经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四川大学、湖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山大学、西南交通大学、郑州大学等高校通过组织“让青春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闪光”、“共享成才-杰出青年进校园”等系列活动,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宣传优秀典型和事迹,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要把个人理想同国家和社会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树立“行行建功,处处立业”的观念。四川大学抓住省内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契机,推出了“四川大学毕业生服务灾区行动计划”,并与已有的“村官扩大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实现政策对接,鼓励毕业生服务基层、支援西部建设,目前学校有近千名学生响应学校号召,正在灾区服务,对灾后重建提供了充足的人才,也加大了后备人才的储备。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邀请陕西、重庆、四川等省市负责人来校宣讲“大学生到村任职”和“选调生”工作,并通过宣传在西部基层,特别是进藏、进疆工作的先进典型,引导毕业生投身西部、服务“三农”事业。兰州大学积极转变就业工作指导观念,靠事业留人,通过加强学校特色专业建设,把西部学生稳定在西部就业。

  ——出台多项优惠政策。内蒙古自治区将选聘8000余名高校毕业生参加“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特岗计划”和“民生工作志愿者计划”。上海市实施“郊区镇校教师计划”,招募1800名上海高校毕业生到本市郊区普通教育系统(含学前教育)任教,实施“卫生人才储备计划”,新建三级综合性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招募上海高校优秀毕业生作为人才储备。重庆市加大“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实施力度,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由原来的800名扩大到4000名,使到基层就业的毕业生总数达9000人。陕西省对到城市社区工作满2年的毕业生,参加县级(含县级)以上事业单位聘用或全省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笔试成绩加5 分,到农村乡镇以下工作加10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启动了“人才储备编制暨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56名首届内地新疆高中班大学毕业生已于3月到岗,在岗期间享受“自治区人才储备编制暨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录用人员的同等待遇。中山大学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学生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为参加“西部计划”的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免费保管户口和档案2年,服务期满即按照应届毕业生为其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具备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研究生支教团到西藏、云南等地支教工作,可享受优先录取为免试研究生的优惠条件等。

  ——采取经济鼓励措施。广东省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实行上岗退费政策,退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所需经费由省财政统一安排。高校毕业生任教一年退一年费用,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分4年逐年退费,大专学历毕业生分3年逐年退费。华东师范大学设立“服务基层奖”和“服务西部奖”,对毕业当年6月15日前与基层单位或西部地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最高奖励5000元。中国矿业大学在采矿工程等专业设立了“煤炭定向奖学金”,每年筹集经费160多万元,定向奖励到煤炭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中山大学积极与银行协调,为已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办理展期还贷提供帮助;设立“志愿服务西部(山区)奖励金”,每位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的奖励2000元。上海海洋大学决定,对2009年9月1日前到国家西部大开发省份内的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分别给予2000-6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到水产、远洋渔业等艰苦行业工作且签订4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毕业生,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华侨大学对到基层就业的毕业生每人给予1000-3000元奖励,代偿贷学金总额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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