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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软件技术专业订单班(3G移动开发方向)校企合作协议(文字版)

发布时间:2010-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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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合作办学文件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信息工程系

河北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办学协议书

 

甲方: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信息工程系(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466号

电话:0319-2629306  传真:0319-2629306

 

乙方:河北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河北石家庄市广安大街时代方舟B8

电话:0311-86681177  传真:0311-86681177

 

 

为了满足市场对移动通信技术(3G手机开发)人才实际需求,建设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3G手机开发专业人才的培养数量和水平,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信息工程系和河北新龙科技集团经过认真协商,决定联合办学,整合双方资源,共同培养3G手机开发专业高级人才。

第一款  合作项目

    称:3G手机开发专业

合作地点: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内以及石家庄、大连、昆山、北京等实训基地

招生计划:2010年招生计划为60人,以后按社会需求不断增加招生计划。

    制:设置上为三年制

培养方式:采取2+1培养模式,即前两年基础教学在学院完成,最后一年学生去石家庄、大连、昆山、北京等实训基地学习和在相关企业顶岗实习。

 

第二款  责任和义务

2.1 甲方

1)按照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有关管理规定,与乙方共同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和管理。

2)与乙方共同建立专业建设委员会并制定课程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

3)负责落实招生计划审批和招生工作实施,保证每年的招生计划不少于60人。

4)负责学生学费、住宿费、杂费等的收缴。

5)提供基础课程学正常实施的计算机设备、投影及其他教具等。

6)负责提供公共基础课教师聘用和公共基础课程的教学工作。

(7)毕业生学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符合甲方规定的毕业条件,负责办理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2.2 乙方

1)负责制定详细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强大的招生队伍进行招生协助。

(2)乙方与甲方共同组建专业建设委员会,制定3G手机开发专业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

(3)负责提供3G手机开发专业课程的AnddriodIphone教师,并实施部分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负责三年全部实训课程的教学工作。根据教学需要配备1名职业引导师常驻校园进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培训甲老师的3G手机开发的技术和项目开发能力。

(5)负责提供专业课程的教材,所提供教材必须为正式出版教材,书费学生自理,乙方给予适当优惠,要求学生取得AndriodApple企业培训证书。

(6)第三学年开学时负责安排学生到实训基地实训,时间为3-4个月/人,实训内容为3G手机开发专业类项目实训,并负责实训期间的学生日常管理,在实训期间学生食宿自理。

(7)第三学年负责落实学生的实习工作,保证实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平均实习工资1000/月以上。实习单位为业内知名企业(如:软通动力、中电达通、腾讯、TCL、中科创达、LG等),均为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上下游企业及其合作伙伴。在实习期间学生的日常管理由乙方负责,并将学生表现情况及时向甲方反馈。

(8)帮助学生实现成功就业。并承诺毕业生的85%推荐到IT及3G领域知名企业(如腾讯、LG、TCL、神州泰岳、中电达通、京龙计算机、华友世纪、中科创达、深圳三木通信等)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工资初次签约不少于3万元/年,劳动合同不少于1年。就业率统计截止日期为学生毕业的当年831日。到截止日期,未完成以上目标的,按未完成人数2000元/人退还给学生本人。

(9)帮助学生创业。协助学生把独立研发的作品上传至中国移动旗下的“Moblie Market”,供广大手机用户下载,费用中国移动和学生为37,同时根据学生创业意向,引荐到河北省软件产业基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创业。(按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制度进行支持)

(10)在学生就业后的一年内协助乙方进行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工作,将所悉毕业生信息及时反馈甲方。

第三款  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为三届5年。

第四款  合作办学费用收取及用途

合作办学收取费用为8500/年,其中5000/年学费由甲方收取,3500/企业实训、就业服务等费用由乙方收取。

第五款  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乙方不履行、不全面履行活延迟执行本协议,均构成违约,如有任何乙方违约,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甲方所在地方法院申诉,均有不可抗力(如国家政策变动等)造成的违约不在此列。但最先知悉消息的一方有义务在五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另外一方。

 

第六款  其他

1)本协议只有合作双方上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经友好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采用书面形式,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三份。

 

甲方: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信息工程系        乙方:河北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或委托人签字:                            法人或委托人签字:

201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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